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烧鸡好吃吗?

        我现在知了,我不是大丈夫,我真他娘的怂。

        人家圣贤书里说,大丈夫应该富贵不能淫,贫贱不能移。

        我跑回来找魏弃之了。因为他娘的鸡。我当时真是鬼迷心窍,也忘了我在魏弃之手底多么难受,多看不惯他,也忘了他心狭窄通缉了我大半年,怎么会轻易原谅我。我就只想着鸡

        *

        我就这么生生要了半年饭。

        然后,那天,就是那让我鬼迷心窍的那天,那小不知从哪偷来了半只烧鸡,喜气洋洋地分给我一吃。

        还是和我一起要饭的一个小——我也不知他叫什么,我叫他小,他叫我大哥——他心好,经常把他乞到的东西分给我,我才终于没被饿死。

        *

        “烧鸡好吃吗?”魏弃之问我。

        我一开始本来以为,他只是在气上,过一段时间,想想我这么多年和他征战沙场,死,功劳不多,苦劳总有吧?我看不惯他所作所为,他不是一直也知吗?对我睁一只闭一只,就江湖不再见,不好吗?

        小就跟我说:啥错事?严重吗?去个歉不行吗?

        但是后来,其实字也是不能叫的。朋友间才叫字,我是他的属。

        小孩,没父母,要饭要起来多容易。我现在看起来那么年轻力壮,装虚弱都装得不大像,人家要饭人家都很轻蔑地看着我,要么一脚把我踹走,要么扔馊饭——“嗟!来!”

        我本来是不愿意和人提我的事,害怕被人绑到衙门里领赏。但是当时吃鸡吃得太伤心,心里难受。

        魏弃之放笔,抬起。他总是一副温文尔雅的模样。很久以前我刚开始读书,书里经常提到的一个词就是君,那时候我还对魏弃之抱有幻想,觉得书里的君活脱脱就是魏弃之的模样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大将军。”我说。他一直在看他的公文,本不抬看我。这叫我不知怎么回事就紧张起来。我斟酌着言辞。我想说我来向您负荆请罪,又觉得那我是不是应该言行合一一,把上衣脱了,接着想起我也没带荆条,脱了上衣也没荆可负。

        都说男儿有泪不轻弹,我当时吃着久违的鸡,那么香,那么好吃。我想起我之前大块吃,大碗喝酒的日,再看看手里的鸡骨,直接哭了来。小就问我:大哥,你咋了?

        心狭窄的辅国大将军大概觉得不好。我成了要犯,没法去任何地方帮工或者种地,只好拿灰把脸抹了,去要饭。

        *

        我觉得我像被雷劈了一样,张看着他。

        我不理解。我放跑了那姑娘。其实我本来觉得这多大事啊,反正他不也一直没问来吗?我当时之所以也跑了,只是因为我觉得我受够在魏弃之这种人手底事的觉了,我就趁这个机会和他说再见好了。

        我说:小你知吗,大哥我以前也阔过啊,这样的烧鸡,要多少就有多少。小于是说:早看来了大哥。接着他又说:那大哥怎么变成今天这样了?

        我问魏弃之:我们一群大男人,有什么必要的理由,得去欺负那么一个滴滴的小姑娘?大将军回答我:她手上有他要的东西。

        虽然我心里一直魏弃之魏弃之叫他,但其实我已经很久不拿名字叫他了。自从我跟着他地位见涨后,魏弃之就让我恶补了许多他们达官显贵的繁文缛礼。比如什么名不是用来叫的,字才是用来叫的。以前拿大名叫他,看我没读过书什么也不懂就算了,以后得叫他的字。

        我说:大哥错了事,被大哥的长官赶走了。

        其实我也算是要饭长大的。我爹娘早早就死了,也没什么亲戚什么宗族,我就住在我家漏雨的破茅屋里,平时乡里乡亲看我可怜,东家给我一饭,西家给我一汤,我也去帮他们杂活琐事,就这么长起来了。

        我看见他提笔,在一个什么地方重重地划了一笔。我觉得那好像是在我似的,我就非常直白地说了:“我来向您请罪,求您原谅我,让我回来吧。”

        他就说了这一句,好像这是什么非常重要,非常充分的理由,就这一句话,我就该理解他了。

        但是那姑娘手里的东西大概他真的特别想要。他立刻通缉了那个姑娘,也通缉了我。要犯,全国通缉,最一等,赏金是黄金。

        自豪地说,我武功不差。所以我想见魏弃之的时候,我很轻易就能绕过守卫去见他。我站在他面前时他一都不惊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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