空气仿若凝滞,唯有不断从刀尖上落的血珠砸向地面,在被踩实的雪上砸一个个猩红浅坑,最后连成一片。
李庭霄解大氅往雕花木架上一搭,问:“怎么,有话说?憋了这么久,说吧!”
兵士们倒冷气,看向白知饮的神都变了,这杀人不眨的架势宛如修罗凡,谁还敢瞧他不起?
士兵们退后,李庭霄跟白知饮一前一后回到大帐。
李庭霄扫了周围的十几名士兵一遍,拍拍白知饮的肩,说:“这是阿宴,从小在潘皋为,前两日趁战乱从城里逃来的,恰好昨日在暮霜原救了本王,此番本王要带他回天都城,谁要是敢嚼,休怪本王不客气!还有,他是个哑的,你们有事直接对他说,能听见,要是敢因此欺辱他,也休怪本王不客气!”
他当雇佣兵十年,阅人无数,靠拳脚和胆吃饭的人中,战斗力的都很无趣,有趣的都死的早,今日可算是见到个不一样的了――嘴,带刺,偶尔还会偷偷害个羞。
很扯,他一个场费以百万计的世界尖雇佣兵,居然成了这本书里的炮灰王爷,皇帝的亲弟弟,煜王。
赞赏的笑。
方才贬低他的那人更是恨不能立刻咬自己的,往人群里缩了缩。
是真的不敢,就刚刚那气势,惹他?是活腻了?
不过,他不说,他自然也没理由继续问,从今往后,他只不过是个寄人篱的隶罢了。
众人彼此悄悄交换神,一起说着“不敢不敢”。
煜王李庭霄,为人阴狠毒辣,野心昭昭,因为暗中搞了太多小动作而惹皇帝忌惮,在跟这本书的主角勾结篡位时,被主角利用锅,最终被抄家放,并在半路被主角灭。
李庭霄是昨天才穿这本虚构的历史小说里来的。
盯着他蝶翼似的瘦削肩胛,李庭霄勾了勾唇,心想,这人啊,还真是有意思!
在这样的时节里鏖战数月,手早已皲裂,他糙的指尖磨得白知饮有疼,于是把扭向一侧,避开他的手,也让目光避开地上的尸。
“噗,噗……”
“不错。”李庭霄轻轻拿他手中的刀,随手还给刁疆,又伸手指抹去他脸颊上溅到的一滴血。
李庭霄笑了一声,转去解他上染了污血的夹袄:“不就是你?”
白知饮挡开他没有分寸的手,退了两步,背对着他自己脱。
刚刚提到“阿宴”时,他的语调分明是轻快的,阿宴必定是他的什么人,亲近的人。
白知饮在铜盆里洗净手,问:“阿宴是谁?”
有机灵的主动过来把尸抬走,而在场大分人还陷在方才的震惊中。